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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来源:党委宣传部   文:   图:   审核:   发布时间:2026-01-2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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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结合办学资源及社会需求,编制招生计划,申报年度专业招生需求,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负责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制定招生宣传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多渠道宣传学校办学优势及特色,提高生源质量。

(三)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组织各类招生录取和通知书发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注册、资格复查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对接工作。

(五)负责学生就业教育指导,做好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创新创业课程的开设和师资队伍建设。

(六)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发布、就业宣传、就业指导、岗位信息发布等工作,开展访企拓岗,组织招聘活动,办理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和“鹤舞赣鄱”江西省女性职业规划与发展大赛工作。

(八)负责学校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和江西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中的管理,组织实施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及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管理、就业数据上报和核查等工作。

(九)负责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的评估、考核工作,并做好学校年度招生就业工作总结分析和质量报告。

(十)负责就业市场的系统性开发与组织协调,建立用人单位资源库,稳定并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和渠道。

(十一)负责南昌市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工贸站)和学校“5+2就业之家”运营管理工作和技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管理。

(十二)负责学校创业一条街、众创空间、专业创业孵化基地、创客空间等载体的管理和运营。

(十三)做好实习就业转化工作,协助教务处及二级学院做好实习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整体规划与组织管理。

(十五)负责学校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培育和孵化,负责创新创业大赛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六)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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