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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管理
工会(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来源:党委宣传部   文:   图:   审核:   发布时间:2026-01-2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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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做好工会女职委、青工委和关工委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校务公开监督。

(二)负责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并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三)负责退休教职工的日常服务管理组织开展退休教职工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负责落实教职工福利待遇;组织实施“送温暖”活动,牵头做好慰问退休职工、困难职工、婚育职工、因病住院职工、去世职工等工作。

(五)负责职工体检工作,定期开展职工义诊健康服务;负责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完成职工保障理赔。

(六)负责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创建与管理组织申报江西省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工作。

(七)负责编制工会财务预决算,执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审查审计监督工作。

(八)抓好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会员的会籍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协助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九)负责职工思想引领与素质提升,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宣讲、组织青教赛、开展丰富职工文体活动;开展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开展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

(十)负责开展江西省大国工匠培育对象的推选、省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申报、江西省教育系统工匠学院建设工作。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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