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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来源:党委宣传部   文:   图:   审核:   发布时间:2026-01-2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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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登记入库等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学校资产管理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和出借等事项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三)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清查、资产评估和资产鉴定等工作。

(四)负责编制学校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制定学校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相关采购管理工作

(五)负责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办法,推进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对学校各部门资产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指导各部门对采购项目开展验收工作。

(六)负责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委托与监管。

(七)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和采购工作的业务对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八)负责各部门办公设备配备管理。

(九)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相关资料的档案归档工作。

(十)负责学校公共、教学科研设备和各场所空调的维修,负责江西省教育厅视频会议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与更新。

(十一)承担学院工程项目(含零星维修项目)预算编制、结算及审核工作。

(十二)负责文印室的日常管理。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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