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管理
资产管理处
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登记入库等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学校资产管理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和出借等事项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三)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清查、资产评估和资产鉴定等工作。
(四)负责编制学校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制定学校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相关采购管理工作。
(五)负责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办法,推进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对学校各部门资产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指导各部门对采购项目开展验收工作。
(六)负责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委托与监管。
(七)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和采购工作的业务对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八)负责各部门办公设备配备管理。
(九)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相关资料的档案归档工作。
(十)负责学校公共、教学科研设备和各场所空调的维修,负责江西省教育厅视频会议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与更新。
(十一)承担学院工程项目(含零星维修项目)预算编制、结算及审核工作。
(十二)负责文印室的日常管理。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