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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招收优秀技能竞赛选手、运动员并给予相关奖励政策的通知
来源:招生工作处   文:   图:   审核:   发布时间:2019-03-04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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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职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免试就读省内单招高职院校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235号)精神,结合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的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升学院职业技能竞赛和体育竞赛水平,引导更多中职(技校)和普通高中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和体育竞赛获奖选手报考我院

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通过2019年春季单独招生考试或秋季高考入学的考生,根据获奖考生在入学前2016年9月至2019年3月期间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个人获奖情况,给予技能奖学金奖励政策(团体项目个人减半享受),具体标准如下

一、国家级技能大赛或体育竞赛获奖选手享受政策

1.国家级一等奖:奖励技能奖学金18000元,分三学年奖励,每学年奖励6000元;

2.国家级等奖:奖励技能奖学金12000元,分三学年奖励,每学年奖励4000元;

3.国家级等奖:奖励技能奖学金6000元,分三学年奖励,每学年奖励2000元。

二、省级技能大赛或体育竞赛获奖选手享受政策

1.级一等奖:奖励技能奖学金6000元,分三学年奖励,每学年奖励2000元;

2.等奖:奖励技能奖学金4000元,分前两学年奖励,每学年奖励2000元;

3.等奖第一学年奖励技能奖学金2000元。

三、享受奖励政策说明

1.每位获得技能竞赛或体育竞赛的考生只能取其中最好成绩的一项享受技能奖学金,不得重复或累计享受奖励。

2.申请技能奖学金的考生要在2019年春季单独招生考试前或九月秋季入学时携带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的参赛通知、竞赛秩序册或竞赛结果通知的复印件或打印稿,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各一份并上交给学院招生工作处予以审核。

3.申请技能奖学金的考生报考我院专业必须与所就读的中职(技校)专业相同或同属一个专业类别,报考其他专业不得享受奖励。

4.通过我院2019年春季单独招生考试或秋季高考入学的考生须在每学年入学后按照学院规定缴清全部学杂费之后才能申请技能奖学金。

咨询热线:0791-83777800(招生工作处)。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