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针对201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已启动
(就业工作处魏庆宇 报道)根据上级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2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49号)等文件的规定通知,我院201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已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启动。
据悉,此次补贴将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毕业生、已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等困难高校毕业生经由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可以获得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且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经由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可以获得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处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将我校学生的补贴申请及时上交省市相关部门,保证补贴申请材料能及时审核下发到学生手中。

